“胖貓”姐姐賬號被多平臺封禁!警方披露調查細節(jié)

2024-05-26 09:07:03來源:央視新聞微信作者:張崗 等
原標題:“胖貓”姐姐賬號被多平臺封禁!警方披露調查細節(jié)→

前不久,一位網名叫“胖貓”的男子因感情問題在重慶跳江身亡,網上隨即出現大量針對其女友譚某的人肉搜索、造謠、謾罵等行為。5月19日,重慶警方公布對該事件的調查結果。

民警介紹,“胖貓”身亡后,他的姐姐和妹妹拿到“胖貓”手機,翻閱了其中大量與譚某的聊天記錄及轉賬記錄,截取部分內容發(fā)到網上,迅速形成熱點話題并沖上各大平臺熱搜榜

5月3日,“胖貓”姐姐劉某在網上發(fā)布弟弟火化證的照片,“胖貓已火化”“胖貓?zhí)掳l(fā)地擺滿鮮花漢堡”等詞條再次登上各大網絡熱搜榜。同日,譚某向重慶市公安局南岸區(qū)分局報案,稱劉某侵犯其隱私。

5月5日,“胖貓”姐姐劉某向重慶市公安局南岸區(qū)分局報案,稱譚某涉嫌詐騙“胖貓”錢財。隨著事件持續(xù)發(fā)酵,網絡輿論矛頭逐漸指向了譚某。

譚某被部分網民取名“騙子”“撈女”“PUA大師”,有網民還號召給譚某進行一分錢轉賬,附帶辱罵留言,網絡出現多起揚言懸賞要“殺譚某全家及好友”等威脅譚某人身安全的言論,嚴重影響譚某正常生活,并造成網絡空間秩序混亂。

“胖貓”和譚某屬于正常戀愛交往

經濟上互有往來,不構成詐騙犯罪

5月19日,重慶市公安局南岸區(qū)分局發(fā)布警情通報:經依法調查,譚某和“胖貓”存在真實戀愛關系,經濟上互有往來,不構成詐騙犯罪;劉某因曝光譚某個人隱私,導致譚某被網民攻擊、辱罵并受到人身威脅,目前正在接受警方進一步調查。

同時,警方還通報了個別網民在該事件中編造謠言、尋釁滋事等行為,各地警方已依法進行調查處理。

經核實:

2021年12月24日,譚某和“胖貓”確認戀愛關系,并以真實身份交往兩年多。

轉賬記錄顯示,“胖貓”向譚某轉賬317次,共計79.9萬;而譚某向“胖貓”轉賬179次共計46.3萬元,包括向“胖貓”父親和姐姐轉賬。過程中,兩人以真實身份互見親友并公開戀愛關系,不構成詐騙犯罪。

警方依法作出不予立案決定,將不予立案通知書送達控告人劉某。

據重慶警方通報,5月11日,劉某對警方不予立案決定表示認可。同時,經調解,“胖貓”家人與譚某達成和解,譚某全額退還了與“胖貓”戀愛期間經濟往來的差額。

 

“胖貓”姐姐涉嫌誤導輿論

賬號被多平臺封禁

經警方查明,劉某先后在網上公布大量涉及譚某的個人隱私信息,并通過聯系他人代寫文案、購買流量等方式故意誤導輿論。其間,劉某的網絡平臺粉絲數從263個增加到290余萬個,獲點贊1455.6萬個。目前劉某在多個平臺的賬號已被封禁。

“胖貓”跳江身亡后,4月13日,經民警協調,譚某向“胖貓”父親返還13.6萬余元,稱雙方交往期間經濟問題再無糾紛,“胖貓”父親通過微信向譚某出具收條。

但劉某對此并不滿意,她認為“胖貓”每月代打游戲收入2到3萬元,“錢都花到譚某身上了”,聲稱要讓譚某“付出代價”。調查發(fā)現↓

劉某與其妹妹聯系多人代寫文案,討論如何博取網民同情,并商定自拍時要注意的細節(jié),包括要顯得“很疲憊,很委屈的模樣”,錄制時“要先背下來”、不要“眼睛時不時地在看臺詞”等。

劉某還通過在平臺購買流量的方式提升熱度,導致譚某被網友攻擊辱罵,在網上還有多起威脅譚某人身安全的言論出現。

在調查過程中,劉某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違法性,并認了錯。警方表示,將根據進一步調查結果,依法作出處理。

 

“蹭流量”“博眼球”

各地警方查處多起相關案件

“胖貓”事件成為網絡熱點后,個別網民借此蹭流量、博眼球,針對譚某實施網暴行為。對此,各地警方也依法進行查處。

5月4日,廣州增城區(qū)網絡主播聶某發(fā)現其團隊成員蔣某外形與“胖貓”女友譚某較為相似,便產生讓蔣某假冒譚某拍攝道歉視頻的想法。

據廣州警方調查,截至案發(fā)時,假冒譚某的相關視頻共計點贊量50萬,評論15萬,轉發(fā)量10多萬,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5月11日,廣州警方依法對聶某、王某、蔣某追究法律責任,并對涉案的相關賬號進行封停處理。

另外,重慶當地也出現一些網絡主播蹭流量網暴、造謠的情況。

重慶市石柱縣網絡博主熊某和邱某為博取關注,驅車前往譚某老家,在網上曝光其家庭住址,并煽動網民進行線下滋擾。民警介紹,二人的行為侵犯了譚某隱私,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二人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處罰。

重慶市榮昌區(qū)網絡博主楊某聲稱自己和譚某熟識,錄制并傳播譚某是個“不正經女子”的謠言短視頻。經警方查明,楊某隨意捏造事實發(fā)布在互聯網上,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法,被處以行政拘留9日的行政處罰。

據公安部有關負責人介紹,各地公安網安部門共發(fā)現、處置涉及本事件的網絡謠言、網絡暴力400余條,偵破相關網絡謠言案件7起,網絡暴力案件8起。

截至目前已采取刑事強制措施3人,行政處罰13人,部分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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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網暴實施者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趙精武介紹,最高檢和最高法有專門關于懲治網絡暴力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在網絡上惡意散布謠言或者損害他人名譽的情節(jié)嚴重的情形,要按照刑法的246條進行監(jiān)管。“‘胖貓’的姐姐在網上惡意購買流量,引導他人對譚某進行攻擊,這種情況顯然已經構成對他人名譽的侵害。”

法律專家認為,目前網暴事件之所以頻頻發(fā)生,“法不責眾”是網暴實施者普遍的心理狀態(tài),網暴實施者通過彼此之間的“相互認可”和群體數量激增產生了一種“集體無責的安全感”,更加肆無忌憚地宣泄自己的負面情緒,無視對施暴者造成的傷害。

法律專家建議,網絡暴力的治理需要政府、平臺、行業(yè)組織以及社會公眾共同參與、共同治理。

(總臺央視記者 張崗 郭彥 吳方 王凱 陳楊 王磊 牟亮)

責任編輯:李佩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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