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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檢證大屠殺:18至50歲的新加坡華人華僑被日軍以“檢證”為由,肆意殺害

2024-09-05 22:48:41 來源:國家人文歷史微信 作者: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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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3月10日,新加坡臨時戰(zhàn)犯法庭正式開啟對“華僑檢證大屠殺”元兇的審判。當時一位名叫謝松山的《南洋商報》的記者記錄下了這場審判的內容。從受害者的證詞及日軍戰(zhàn)犯的口供中,謝松山獲悉大量日軍令人發(fā)指的暴行,這使他受到了強烈的沖擊,隨后,謝松山在其詩文集的自序中如此寫道:

“死難者無一非吾僑胞,斯誠可哀也已?;貞洰敃r父失其子,兄失其弟,妻喪其夫,兒哭其父,甚至有全家被戮者。其存其歿,家莫聞知,人或有言,將信將疑,耿耿心目,寢寐見之。今則案已大白于天下,五載沉冤,雖雪于一旦,然罹難者早已血濺荒郊,尸填溝壑,永無生還之望矣。”

現在,當年這場大屠殺的親歷者已經陸續(xù)離世,但這段沉重的歷史卻不應該被時間的塵埃輕易埋沒。

日軍侵占新加坡

1941年12月8日,日軍在馬來亞的哥打峇魯 (Kota Bharu) 登陸,隨后長驅直入占領馬來半島,兵鋒直指新加坡。重慶國民政府通知英國,表示愿協(xié)助動員華僑與英軍合作抗日,華商陳嘉庚臨危受命,承擔起組織星洲華僑抗敵后援會 (亦稱星洲華僑抗敵動員總會) 的重任。

星洲華僑抗敵后援會成立于1941年12月30日,設有替政府招募工人的勞工服務部、負責各街道巡邏治安的保衛(wèi)部、宣傳抵抗日寇入侵的宣傳部以及負責組織華僑義勇軍的民眾武裝部等部門。在星洲華僑抗敵后援會的組織下,當地華僑積極響應 ,“一星期間報名者已達三千之眾,其后陸續(xù)報名者數達萬名”。

遺憾的是,日軍推進迅猛,華僑義勇軍尚未完成基本的軍訓便不得不拿起英軍發(fā)的質量低劣武器與入侵的日軍交戰(zhàn)。在日軍的猛烈進攻下,華僑義勇軍損失慘重,不得不退往位于南僑師范學校的總部,隨后被英軍下令解散。星洲華僑抗敵后援會也在1942年1月完全停止籌款,并抓緊時間在新加坡陷落前夕將最后一筆款額,計新幣160萬元匯給重慶國民政府行政院。

在日軍入侵的過程中,當地華人華僑以各種方式進行頑強抵抗,正如李光耀所說:

“那時,唯一有勇氣和信心,而且敢挺身而出反抗侵略者的是華人。他們大多加入了馬來亞共產黨,有些則參加了國民黨領導的抵抗運動。”

占領馬來亞后,日第25軍司令山下奉文即開始重新調整英國殖民時期馬來亞的行政劃分,將馬來亞改稱“馬來”,將其分為10州,并將最高軍政指揮機關馬來軍政部 (后改稱軍政監(jiān)部) 總部遷往新加坡。同時將新加坡改稱為“昭南島”,并將其設為“特別市”,作為日本南方占領地的軍政中樞。

基于東南亞在日軍戰(zhàn)略中特殊的地位,日軍為占領地的各項軍政事務制定了三大方針:

(1)恢復治安

(2)迅速獲取重要國防資源

(3)占領軍的“現地自活”

其中又以第二條“迅速獲取重要國防資源”最為緊要,其他方針則旨在確保該目標的順利達成。此外,日軍還在方針中明確提出:“在戰(zhàn)爭進行期間,為了取得國防資源和實現軍隊當地自活,必須在最大程度上容忍其對民生所造成的沉重壓力,宣撫工作亦不得違反上述目的。”也就是說,東南亞作為日軍總體戰(zhàn)略中關鍵的資源地,必須服務于日本“以戰(zhàn)養(yǎng)戰(zhàn)”的戰(zhàn)略目的,因而占領軍的任務是維持一個高壓型的統(tǒng)治機制,以確保日軍能夠“在最大程度上”攫取當地資源。

針對華人華僑發(fā)起的殘酷屠殺

由于當時華人華僑占新加坡總人口的70%以上,因此對華人華僑的打擊和控制成為日本占領當局的首要目標。

1942年2月,日軍命令18至50歲的華人華僑前往聚集點,在進行簡單盤問后將被拘留者運至海邊或偏僻的郊區(qū)加以殺害,這一屠殺事件被稱為“華僑檢證大屠殺”。這場屠殺行動之所以被稱為“檢證”,是因為日軍對被放行者發(fā)予印上“檢”字的小方紙,紙張用罄后則將“檢”字肆意蓋在被放行者的衣物上或身體的任何部位。

在日文資料中,這種屠殺行為被稱作“肅清”,即“嚴厲取締不良分子和反對者”,一些英文著作將其翻譯為“Sook Ching”,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日軍未經調查便將大批手無寸鐵的平民運往屠殺場,因而稱其為“肅清”并不準確,稱為“華僑大檢證”或“華僑檢證大屠殺”更符合實際。

日軍發(fā)起“檢證”的主要目的在于消滅抗日華 人華僑,如海 峽殖民地志愿軍、星華義勇軍、馬來亞共產黨以及積極為抗日戰(zhàn)爭募捐的組織及其成員。“肅清”開始后,日軍命令所有18至50歲的華人華僑男性必須集中到全島28個篩查中心接受檢查,由日本憲兵隊負責識別和篩查抗日人員。由于憲兵隊缺乏統(tǒng)一的程序來組織和審訊被拘留者,這些被拘留者被關押在沒有食物和水的篩查中心的時間也往往相差懸殊,有的人被拘留了1天,有的人則被拘留了1周。

“檢證”的結果,改變了無數普通人的命運。那些通過“檢證”的人會得到一張印著“檢”字的紙張,或者是在他們的身體和衣服上印上的“檢”字。而那些沒有通過“檢證”的人將被認定為“反日顛覆分子”,日軍用卡車將他們送到處決地點。

一些資料顯示,日本憲兵似乎按照五項標準確認民眾是否為“反日分子”:

(1)志愿部隊成員

(2)共產黨員

(3)劫匪

(4)持有武器者

(5)日本情報機構保存的反日嫌疑犯名單上的人

然而大量證據表明,日軍并未按照上述標準進行搜捕。有報告指出,憲兵隊的定罪過程極為簡略和武斷,例如所有說海南方言的男子都被當作共產主義者,而戴眼鏡的華人男性被認為是愛國的中國知識分子,受過英語教育的華人男性則被認為其忠于英國。

根據戰(zhàn)后審判日軍人員的供詞以及各方經歷者的證言可知,日軍在各集中地點大多單憑三言兩語的盤問,或以目視來判斷被拘留者的生死去留。分辨的方式就是讓那些被拘禁的海港工人、身體強壯者或文身者、有錢人、公務員、銀行職員乃至醫(yī)生按順序走過檢查站,日軍通過翻譯員提一兩個問題,如職業(yè)、姓名等,同時也觀察被問者的神情與裝束,以決定拘留或釋放。尤有甚者,有些地區(qū)僅命令眾人排成兩行,由日本人隨機決定釋放哪一行的人;或者在最后一天感到疲勞時,某地區(qū)釋放了最后一批人,另一地區(qū)則全體拘留。概而言之,所謂的“肅清”根本就是一場僅憑個人好惡而濫殺無辜的大屠殺。

關于這場大屠殺,李光耀后來回憶道:

日軍占領新加坡初期,有一天,我像其他數以千計的青年(一樣),在集中營受“檢證”,有一部分青年被送到另一邊,那是死路。我本能地覺得情形不對,于是要求看守的日本憲兵準許我回家拿一些個人的物件,非常幸運被獲準。我從此一去不再回頭,“檢證”的事也就逃過去。

然而并非所有人都如李光耀那般幸運。 圍繞這場“華僑檢證大屠殺”的屠殺人數,各方迄今爭論不休。 日本官方后來給出的數字是5000人,而戰(zhàn)后新加坡華人社區(qū)估計約有10萬人。 但無論這場屠殺遇難者的具體數字是多少,“華僑檢證大屠殺”都是二戰(zhàn)期間日本法西斯犯下的無法抹殺的罪惡。

戰(zhàn)后日本對“華僑檢證大屠殺” 的認知與敘述

20世紀50年代,日本政府成立了一個負責向同盟國推薦假釋和釋放部分戰(zhàn)犯的委員會。在該委員會向英國政府建議假釋的戰(zhàn)犯名單中,有一名參加了“華僑檢證大屠殺”的憲兵隊軍官。該委員會在建議中聲稱,新加坡大屠殺中5000名受害者的數字是不真實的,對他的戰(zhàn)爭罪審判是一種報復行為。雖然這一建議并未獲得英國的批準,但這無疑顯露了日本政府對于“華僑檢證大屠殺”的態(tài)度。

從1962年開始,新加坡各地陸續(xù)發(fā)現了許多日本占領時期的人類遺骸。新加坡和日本政府就這些死亡事件進行了長時間的討論,最終于1967年達成和解。日本媒體對此進行了報道,但只將其作為一個小新聞。

其中,《日本經濟新聞》援引一位參與談判的日本官員的話,稱在馬來亞沒有發(fā)生過槍決;《朝日新聞》則報道說,很難想象日本軍隊會在印度尼西亞和泰國犯下暴行;《朝日新聞》的另一篇報道甚至批評新加坡中國商會正在通過宣傳日本軍隊在戰(zhàn)爭期間的野蠻行徑來煽動仇恨。

在與新加坡政府的談判中,日本政府拒絕了賠償要求,但同意以其他方式提供資金,做出“贖罪的姿態(tài)”。但直到最后,日本政府也拒絕承擔大屠殺的法律責任,更拒絕對死亡人數進行調查。

不過隨著許多親歷者開始出版回憶錄以及歷史學界關于“華僑檢證大屠殺”的研究成果陸續(xù)發(fā)表,大屠殺的真相逐漸被揭露在公眾面前。遺憾的是,這并沒有引起日本國民的注意。

1982年,日本右翼勢力修改了歷史教科書,當時文部科學省下令從學校教科書中刪除與“日本二戰(zhàn)時在亞洲的暴行”有關的段落,并指示教科書的作者使用“不那么情緒化”的術語,如用“前進”來取代“侵略”。根據20世紀90年代的一項研究,在日本26種高中歷史教科書中,只有8種提到了這場屠殺,當時使用最為廣泛的教科書中只用一句“暴行發(fā)生在新加坡和其他地方”來描述這一事件。少數教科書雖然記載了日本軍隊在新加坡和馬來亞屠殺了數萬名海外華人華僑,但這些描述的篇幅少至1-2行,完全沒有詳細說明。甚至在大學入學考試中,任何膽敢提出有關暴行問題的人,都會受到攻擊。

對“華僑檢證大屠殺”的歷史篡改絕非孤例。在2005年4月日本文部科學省批準采用的8種初中歷史教科書中,對日軍二戰(zhàn)時期在韓國強制勞動的描述幾乎全部消失,“慰安婦”一詞也消失了。

在充足的證據面前,日本國內部分聲音仍堅稱這場屠殺只是“一小部分壞人的行為”,但事實絕非如此。早在登陸新加坡之前,日第25軍軍政部就擬定了一份名為《華僑事務處理指南》的文件。這一文件提出要消滅任何不服從或不與占領當局合作的人。顯然,第25軍從戰(zhàn)爭一開始就決定對新加坡和馬來亞的華人華僑采取嚴厲的打擊政策,而這也符合日軍對中國人的一貫做法。

這里需要指出的是,日本在新加坡發(fā)動大屠殺是有征兆的。日本對新加坡的占領始于“九一八”事變的十年之后。1931年“九一八”事變后,日本侵占中國東北地區(qū),并于1932年建立偽滿洲國。由于中國人的激烈抵抗,日本迫使偽滿洲國在1932年9月頒布了一項法律,賦予日本和偽滿軍官以及警察不經審判就當場處決“抗日活動分子”的權力。有了這個法律,日本軍隊和憲兵可以不經審判和調查就殺死“嫌疑犯”,被殺害的不僅是游擊隊員,還有平民,包括兒童、婦女和老人,這顯然是日軍在新加坡進行屠殺的先聲。

值得一提的是,指揮入侵當時馬來亞的日第25軍司令官山下奉文曾在1938年擔任日本華北方面軍的參謀長,指揮 日軍對華北抗日根據地進行多次大規(guī)模的密集“掃蕩”,這種“掃蕩”采取“三光政策”,即殺光、燒光、搶光。 在新加坡展開“肅清”的命令正是由山下奉文發(fā)出的,當“肅清”結果呈報上來后,山下奉文表示了“贊賞”,并指示下屬在“必要時”要繼續(xù)發(fā)動“肅清”。

日軍在占領馬來亞后,效仿其在中國占領區(qū)組建“治安維持會”的經驗,組建了“馬來亞華僑總協(xié)會”。“檢證”結束后,日本占領當局強迫馬來亞華人華僑“自愿”捐出財產,呈獻5000萬新元的“奉納金”。為了應對攤派,許多人不得不賤賣資產,即便如此,“馬來亞華僑總協(xié)會”征斂到的資金仍然不足,僅有規(guī)定總額的一半左右,日本占領當局又指令當地華人華僑向橫濱正金銀行借貸,而條件是附加年利并于1年內還清。

因此,“華僑檢證大屠殺”絕不能被視為“少數壞人”的個人行為。這場屠殺是日軍把在侵略中國過程中運用的政策再次運用在新加坡,也是服務其“三大方針”的一場規(guī)模龐大的、有計劃有組織的針對華人華僑的屠殺和掠奪活動,是日本法西斯在亞洲所作之惡中不能忘卻的一部分。

“忘記歷史就意味著背叛,否認罪責就意味著重犯。”

日本駐菲大使趁菲律賓在中國南海問題上屢屢搞小動作的關節(jié),突然出來“助拳”,充當幫閑,此時,他是否應該先回顧一下本國在二戰(zhàn)歷史上,在東南亞到底起到了什么作用?菲方也不妨想一想,坦然接受這樣一個血債累累、從不反思的惡鄰的突獻殷勤,對自身來說是否是引狼入室?福兮禍兮?縱覽亞洲20世紀的歷史可以發(fā)現,對歷史負責任的正確態(tài)度和決定,首先要建立在銘記歷史和認清現實的基礎上。須知“只有正確認識歷史,才能更好開創(chuàng)未來。”

考文獻:

1. 陳加昌:《我所知道的李光耀》,新加坡:玲子傳媒私人有限公司,2015年。

2. 胡鐵君:《星華義勇軍戰(zhàn)斗史:1942年保衛(wèi)星洲》,新加坡:新中華出版社,1945年。

3. 柯木林:《新加坡華人通史》,新加坡:新加坡宗鄉(xiāng)會館聯(lián)合總會,2019年。

4. Chan Cheng Lin, NanJing Massacre and Sook Ching Massacre: Shaping of Chinese Popular Memories in China and Singapore, 1945-2015, Department of History 

National University of Singapore, 2015.

5. Hayashi Hirofumi, “The Battle of Singapore, the Massacre of Chinese and Understanding of the Issue in Postwar Japan”, The Asia-Pacific Journal ,7(4), 2009.

6. Lee Kuan Yew, The Singapore Story (Chinese Student Edition): Memoirs of Lee Kuan Yew, Marshall Cavendish International Asia Pte Ltd, 2015.

7. Lauralei, Singsank, "Massacre or Genocide? Redefining the Sook Ching." , Oregon Undergraduate Research Journal, 17(1) ,2020.

責任編輯:李佩藺
關鍵詞: 華僑檢證大屠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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